云开·(kaiyun)

 

云开·(kaiyun)

➵🍰⛊     

云开·(kaiyun)

  十、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自然段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云开·(kaiyun),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十一、将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合并,作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云开·(kaiyun),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撰稿:连娣健)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46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5504回复 0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仲环凡🍤LV7六年级
      2楼
      动态海报|中国正能量:向“新”而生 筑梦前行🕥
      2024/06/30   来自保定
      1回复
    • 🏥狄惠娣LV3大学四年级
      3楼
      上海知名“全屋定制”门店失联⚛
      2024/06/30   来自思茅
      6回复
    • 伊宇弘🔼LV3幼儿园
      4楼
      宁波方正董事方永杰增持26.34万股,增持金额603.19万元⚖
      2024/06/30   来自楚雄
      7回复
    • 符荣影LV2大学三年级
      5楼
      《冰球小课堂》第十一集:陆地训练-快速伸缩复合训练🙃
      2024/06/30   来自永康
      4回复
    • 褚清恒📎⛶LV3大学三年级
      6楼
      学习快评丨把各族人民的心紧紧连在一起💁
      2024/06/30   来自玉溪
      5回复
    • 项玛星LV2大学四年级
      7楼
      鉴往知来丨习近平主席的鼓岭情缘☉
      2024/06/30   来自唐山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改革推向前进#

      凌灵阅

      1
    • #【组图】“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142场#

      贡叶发

      4
    • #自如10周年举办2022新产品发布会#

      逄振媚

      8
    • #伦敦股市3日下跌

      公冶宽瑗

      6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云开·(kaiyun)

    Sitemap
    正在加载